关于组织师生参加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0-10-29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为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拟组织师生参加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一)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面向全校教师。
三、作品征集
(一)时间要求
参赛人员须在2020年11月11日之前将作品电子版和相关表格发送到各类作品的指定邮箱,邮件名为:姓名+参赛类别+作品类别,如“张三第六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微电影作品”,纸质版和光盘等材料上交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校本部:留四栋202办公室;武鸣校区:A7栋205办公室)。逾期不候。
(二)内容要求
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征集微电影、动漫、摄影、网文、公益广告、音频、短视频、原创校园歌曲、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文化衍生品等10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1)。
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等3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所有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2.一个参赛作品,不能同时参加两类作品评选,也不能在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中同时出现,如有以上违规行为即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作品征集的总体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2020年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
五、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赛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吴老师,电话 5358734(校本部);张老师,电话 6210316(武鸣校区)。
附件:1.第七届全区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工作方案
2.2020年全区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28日